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控制金额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食堂人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GYMSY20180424
控制金额:人民币叁拾捌萬元整(380000.00元)
服务时间:2018年5月到2018年12月。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食堂人员外包服务招标书
三、招标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票决法的方式产生中标单位(当最高票数出现同样票数情况时,通过抽签方式决定)。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如仅有两家则开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即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书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低报价的公司为预中标公司),二次报价如出现两家公司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如仅有一家,则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是政府采购预选供应中标商,或是经龙岗区教育局通过财政“信用状况”核实系统“查信”通过的供应商。
六、投标相关事项
(一)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应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杨美长发东路10号岗区扬美实验学校B栋二楼财务后勤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27日下午14:30,扬美实验学校B栋二楼会议室。
七、具体工作流程
(一)2018年4月27日上午12:00前,应标公司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含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4.投标函;
- 供应商情况介绍、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6.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7.如是深圳市(含龙岗区)政府采购预选供应商的,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中标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投标人需在投标件密封袋正面标注“非政府采购供应商”,由扬美实验学校财务后勤中心另行“查信”通过的,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2018年4月27日下午14:30,扬美实验学校招标小组进行评标,应标公司同时到场准备递交报价函。具体流程如下:
1.对应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通报入围公司名单;
3.入围公司现场递交报价函;
4.现场拆开入围公司的报价函进行评标;
八.投标文件制作
-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 文件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评标当天供应商需将电子PDF版本拷贝至投标现场。
九、商务需求
(一)服务提供时间
签订合同后10天内(日历日)安排服务人员到位。
(二)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三)付款方式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李老师 甘老师
电 话:0755-28893841 0755-28892307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杨美长发东路10号
Email:ymsycg@139.com
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2018年4月24日